《大國的較量》,記載了那段艱難歷程的風風雨雨,勾起我對圍繞知識產權的激烈交鋒的回顧和思考。關稅與貿易總協定誕生於1948年1月1日。在半個世紀左右的歷史進程中,***進行了八輪多邊談判,每輪談判叫壹個“回合”。前七個回合談判聚焦關稅減讓。1986年9月在烏拉圭首都埃斯特角城《部長宣言》發起第八輪談判,即烏拉圭回合談判,第壹次把知識產權列為主題之壹,在國際社會引起強烈反響。為了使多邊規則體現本國政策取向,美國於1987年4月發布12951號法令,宣布美國同其他國家訂立或續簽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必須就科技合作知識產權的歸屬與分享達成壹致。作為總協定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據此,美方發起與合作夥伴有關科技合作知識產權談判。1988年8月美國修訂了《綜合貿易與競爭法》,出臺所謂的“特殊301條款”,同主要貿易夥伴在知識產權問題上攤牌,在雙邊談判中推行以我為主的強權政策,迫使對方接受其知識產權價值和標準,以便使國際知識產權多邊規則反映美國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