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妳在問題補充中的定義來看,那麽煤炭,石油部也是可以源源不斷得到的麽?即使開采很快,會被用光,但過幾十萬年不是又會有了麽?所以很明顯妳的那個定義是不正確的
根據我的理解,可再生資源首先必須是自然界中存在的,所以人為地用其他形式能轉化而來的電能不是可再生資源,然後就是壹個循環周期的問題,這個周期應該是比較小的,像石油之類的循環周期太長,所以也不屬於可再生資源。閃電的話,或許妳會說萊頓瓶,但事實上根據現有的科技手段是無法加以利用的,否則人們怎麽會不去利用蘊藏巨大能量的閃電呢
回答妳的補充:不是不能獲得,而是難以獲得。妳知道萊頓瓶麽?它可以接受並儲存閃電。但是只是極小壹部分,而壹次閃電的能量是非常巨大的,就我所知還沒有聽說哪個國家或者科研組織可以充分吸收並儲存甚至引用閃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