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權、商業秘密權、著作權和鄰接權、植物新品種權、商號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以及商標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壹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條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的工作。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 第七條 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