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中國第壹部專利法於1984年3月12日頒布,1985年4月1日施行;1992年9月4日第壹次修訂,主要擴大了專利保護範圍,延長了專利保護期限;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訂,修改後的專利法於2001年7月1日施行,主要變動為取消了全民所有制單位對專利“持有”的規定,對職務發明重新進行了合理界定並規定應給予職務發明人獎勵或報酬,加大了保護力度,簡化完善了專利審批和維權程序;2008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訂,修改後的專利法於2009年10月1日施行,主要提高了專利授權標準,強化了對專利權人的保護,引入了現有技術抗辯,並與國際公約進壹步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