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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魔的版權

作為TSR公司(如今是WOTC公司)的註冊怪物,其他公司若將眼魔隨便直接拿來用,授權方面很容易出問題(不過TSR公司後期資金緊張,濫發授權的事也做過不少,《魔法門》系列裏的眼魔也許就這麽來的),所以除非山高皇帝遠,否則壹般要麽改頭換面,似是而非,要麽掛狗頭賣羊肉,似非而是。在國外奇幻搞笑跑團漫畫《廢柴兄弟會》(The Oredr of the Stick)第32集裏就有這麽壹個典型的例子:玩家用的應該是類D&D的規則(3.5版的SRD,WOTC提供的免費資源),遊戲中冒險者們遇到了壹只章魚頭怪物(都知道我指的是什麽吧?),還沒等多寒暄兩句,它就被場外沖進來的兩個律師以“侵害知識產權”的名義架走了(甚至連其名號都不許說——玩家:“妳是指這個奪心……”律師:“別提那個名字,它已經被註冊了!”),隨後尚未出場的眼魔在壹邊插嘴:“呃……這是否意味著妳們不需要我了?”玩家:“要的時候我們會叫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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