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依法委托註冊會計師進行驗資;
2、註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對被審驗單位註冊資本的實收情況或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變更情況進行審驗,並在約定期限內出具驗資報告。
法律依據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2號--驗資》第三條
本準則所稱驗資,是指註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對被審驗單位註冊資本的實收情況或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變更情況進行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
驗資分為設立驗資和變更驗資。設立驗資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驗單位申請設立登記時的註冊資本實收情況進行的審驗。變更驗資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驗單位申請變更登記時的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變更情況進行的審驗。
本準則所稱被審驗單位,是指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擬設立或已設立的,依法應當接受驗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