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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知識產權市場

首先,要想理解娛樂的本質,就要知道娛樂的定義是什麽。娛樂現代娛樂可以看作是壹種通過表達自己和他人的情緒或技能,使接受者感到愉快、放松和受啟發的活動。然而,顯然,這個定義是寬泛的,它實際上包括了各種豐富的活動。

所謂泛娛樂,是指基於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打造明星IP(知識產權)的粉絲經濟,其核心是IP,可以是壹個故事,壹個人物,也可以是大量用戶喜歡的任何東西。這壹概念由騰訊集團副總裁程武於2011首次提出,並於2015發展成為業界公認的“互聯網發展八大趨勢之壹”。

在泛娛樂產業中,IP處於產業鏈的頂端,熱門的文學作品、動漫、影視作品、遊戲、綜藝都是優質IP。

“互聯網+”時代,文化產品的連接融合現象明顯。文學、動漫、影視、遊戲、音樂、綜藝等多種娛樂形式不再孤立發展,而是可以共同打造同壹個優質IP,構建泛娛樂產業新生態。

其中,文學、動漫提供了豐富的原創IP資源;影視作為這個鏈條上的放大器,會成倍的增加粉絲數量;同時,電影和遊戲也是目前最好的IP變現渠道,可以反哺其他幾個環節,當然環節的上下遊關系是可以相互轉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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