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在日本設立的分公司能代替總公司提交商標申請嗎?
在日本設立的分公司能代替總公司提交商標申請嗎?
不能。根據查詢小盾知識產權網顯示。分公司不能代替總公司提交商標申請,分公司只能以分公司的名義做為商標申請人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商標註冊成功後,則該商標只歸屬於分公司名下。總公司需要使用的,則需要得到分公司的授權許可,並在商標局辦理備案許可手續。
上一篇:
無錫蘇源專利代理公司怎麽樣?
下一篇:
申請美國專利有什麽好處?
相关文章
油價持續上升,純電動車和混動車各有痛點,車企如何破題?
考研想考知識產權法,哪個學校比較好?求解答?
中國知識產權相關組織有哪些?
深圳高航面試知識產權公司面試我該不該去
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權是什麽意思
油墨專利申請號
新華盛節能科技有限公司怎麽樣?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