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學無止境:技術不斷發展,專利代理人要不斷學習專業知識、法律知識和相關技能,否則就無法理解自己代理的案件,也就沒法撰寫出有質量的申請文件,無法參與專利法律事務,無法幫助申請人更好地保護其發明創造。特別是生物、通訊、IT等領域的專利代理人,技術日新月異,代理人要與時俱進。
第三,體腦並用:專利代理人長時間伏案工作,或檢索現有技術,或奮筆疾書專利申請文件和審查意見陳述等。常常壹坐就是幾個小時,壹天工作超過十小時那是家常便飯,尤其是涉外所,大量的翻譯、校對等案頭工作,幾乎永遠做不完。所以這工作不僅是腦力活兒,也是體力活,代理人尤其要加強體育鍛煉,經常活動肩頸、腰部和手腕。
第四,收入尚可:在涉外所月薪超過兩萬並不稀奇,雖然遠低於國外同行,而且折算成工作量後就會發現單位時間的收入比較壹般。這行的收入可以實現溫飽,甚至小康,但離中產還有壹定距離。合夥人和老板的收入自然不低,但那也是各種努力和資源匯集的結果,非壹日之功。
第五:圈子較小:做了代理人,就像讀了博士,在某壹個小領域鉆研進去,再出來就不容易了。可以去做的工作除了審查員、企業專利工程師、知識產權律師,外國專利代理人,也就沒什麽了。從技術轉專代容易,從專代轉技術太難。可要放棄修煉壹身的本事去轉行,還真不是誰都舍得。其實圈子小也有小的好處,便於專精。
第六:很有意思:代理人接觸的都是新的發明創造,各種最新的科技進展和奇思妙想。在與發明人交流中,代理人能學到很多新知識、新想法、新視角。在幫助發明人完善發明創造的同時,也鍛煉了自己的創造性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