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日本商標註冊時,中國的商務人士必須關註許多因素。
雖然中國知識產權局和日本知識產權局的要求不同,但壹般來說,主要要求包括:
1.申請日本商標註冊的說明;
2.日本商標註冊申請的標記不具有描述性;
3.申請日本商標註冊的標記不應使公眾混淆;
4.申請日本商標註冊的標記不能違背公眾道德;
5.申請日本商標註冊的商標不能與現有日本商標相同或近似。
日本知識產權局(JPO)辦公室主要負責接收和審查所有日本商標註冊申請。經審查,JPO將頒發日本商標註冊證書或駁回申請。
在日本,所有申請人都必須遵守日本商標法第二條。
該法案為日本商標提供了壹個監管框架,規定所有商標必須是下列商標之壹或組合;圖形、字符、徽標、顏色、圖表或3D形狀。
第2條還規定,日本商標必須與代表類似商品或服務的其他商標相區別。
為了確保商務人士的日本商標申請得到日本知識產權局(JPO)的批準,進行商標檢索以確保商務人士的商標是原創商品並且可以註冊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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