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贈與是不是轉讓
要了解贈與和轉讓有什麽區別,首先需要知道這倆種行為的性質。贈與行為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壹種行為。轉讓行為是指把自己的東西或合法利益或權利讓給他人,如產權、債權、資產、股權、營業、著作權、知識產權轉讓等。從詞語解釋可看出,贈與和轉讓存在較大的區別,因此贈與不是轉讓。二、贈與和轉讓有什麽區別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與轉讓本質區別是:這種行為是否有償。贈予無對價,轉讓有對價。贈與可以在實際贈與完成前撤回,且不視為違約;轉讓壹旦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後,不得撤回,壹方撤銷的,除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可以外,應當追究撤銷方的違約責任。三、贈與能否撤銷
贈與是可以撤銷的,在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是不可以撤銷的。而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綜上所述,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轉讓是把自己的東西或合法利益或權利讓給他人,前者是無償性的,後者是有償性的,因此贈與不是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