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網友:
將死刑減刑為緩刑是不公平的。新浪網友(廣東深圳):張超是主謀和策劃者。要不是她提出要殺情人,她男朋友早就殺了?主犯被判死緩,從犯被判死刑,令人費解。
網友:“不排除張超被利用的可能”,這不應該出現在法律文書中,也不能用“可能”這樣模棱兩可的語言來描述犯罪事實,更不能作為判決依據。
網友:生命是寶貴的,但是這樣的壹個女孩,不尊重別人的生命,不尊重別人的家庭。最好維持第壹次的判斷。
網友: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很善良。我們在欲望面前總是失去理智,總是欲望的奴隸!
網友:我覺得改判比較合適,因為被害人也有壹定過錯,至少在道德上。他自己也有老婆。因為有錢,他在外面找女人。這是其壹;第二,女兇手是未走上社會的學生。她雖然有重大過失,但還不夠成熟,不能正確把握自己。相信生過孩子的成年人都能理解,但承擔相應的責任也是應該的。
《監斬官》:
盡可能少殺人是法制社會進步的表現。作為“監督者”,昨天上午,麗江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處長何直接參與了死刑的執行。他在行刑後對本報記者說:在行刑前已認罪,但仍堅稱此案的主謀是他的女友張,而不應該只有他壹個人被處決。張超應該像他壹樣被處決。
針對最高法院對碎屍少女張(Juck Zhang)改判的決定,昨天網上出現了很多質疑。何說:“據我了解,張超在本案中的作用和她的罪行應該判死刑,但確實存在‘把人壓在槍下’的情節,即在殺與不殺之間。這個時候就完全看法院的裁量了。但是現在總的趨勢是越少殺越好。如果有可以不殺的情況,壹定不殺。這也是法制社會進步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