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件收費
不涉及財產:2500-10000;
涉及財產:
小於1萬元 按民事不涉及財產案件標準執行:
大於1萬元小於或等於10萬元 6-7%;
大於10萬元小於或等於50萬元 5-6%;
大於50萬元小於或等於100萬元 4-5%;
大於100萬元小於或等於500萬元 3-4%;
大於500萬元小於或等於1000萬元 2-3%;
大於1000萬元小於或等於1億元 1-2%;
大於1億元 0.5-1%。
2、計時收費
200-2500元/小時
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按1小時,不足30分鐘不收費,辦理法律事務在途時間折半計算。
按壹名律師辦理事務時間確定,需要兩名及以上律師的,分別計算時間並相加後確定。
律師收費流程:
1、與律師協商,確定服務標準和收費項目;
2、壹般為先付費,在簽完代理合同後付費;
3、同時可以采用風險代理方式,在案件辦理完畢後支付代理費,不過這種方式應比上壹種方式收費高;
4、如果實在無錢支付,也可以到各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不收費。
綜上所述,律師收費是指律師在接受委托辦理法律事務時向委托人收取的壹切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