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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大學圖書館的開放時間

壹、該校讀者憑本人借閱證入館;外來讀者憑本人有效證件和單位介紹信經館長批準後方可入館借閱。

二、提倡文明閱覽,禁止攜帶食品和飲料進入館內;保持館內清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入館,館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不得在館內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雜物;保持館內安靜,不大聲喧嘩,並請關閉隨身通訊設備如移動電話。

三、註意儀容儀表,請勿穿背心、拖鞋入館,請勿在休息討論區躺臥或有其他不雅舉止。

四、讀者入庫選書、報、刊均應自覺遵守各庫、室制度,未辦理借閱手續嚴禁私自帶出書、報、刊。嚴禁在書刊上面塗抹、圈點、抽撤撕割。

五、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財物。不得在桌椅、門窗、墻壁上塗抹、刻劃。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六、將隨身攜帶的書包和私人物品妥善存放到規定地方,貴重物品如學生證、銀行存折、飯卡要隨身攜帶。

七、讀者出室,如遇到監測儀報警,須配合接受工作人員檢查。

七、自覺遵守圖書館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扣證、罰款或交有關部門處理。 壹、借閱證在東校區流通閱覽部辦證處統壹辦理。

二、該校教職工、在校生按有關規定每人可辦理借閱證壹個,憑本人有效證件或單位介紹,並交近期壹寸電子登記照,繳納工本費5元辦理。

三、新生(含專升本、研究生)入學後,以院系為單位由學工辦老師帶學生電子照片來館辦證處集體辦理借閱證,長大註冊學生初次辦證免費。

四、凡該校計劃外學生(包括短期培訓班學生、旁聽生、進修生、自費生、走讀生和夜大、函大生等)要求辦理借閱證者,須持該校有關單位證明,帶近期壹寸電子登記照來館辦理,並按規定繳納工本費、管理費和押金。

五、借閱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若持他人借閱證借閱書刊,工作人員應將證扣押,並上交流通閱覽部負責人處理。

六、讀者應妥善保管好本人借閱證,請勿折疊、浸泡。如若遺失,請立即到流通部掛失,否則,壹切損失由讀者本人承擔。

七、教職工調離我校進,應將所借書刊全部還清,交回借閱證才能辦理離校手續。

八、教職工死亡,其親屬應將死者生前所借圖書全部歸還,並將借閱證交回圖書館註銷。

九、各類學生因畢業、結業、退學等原因離校,應將所借圖書全部還清,交回借書證和押金收據,退還押金,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十、補辦證:讀者丟失借閱證後,應及時來館掛失,再憑有效證件(工作證或學生證)到我館辦證處補辦,需交電子登記照、10元工本費和手續費,壹個月後領取新證。

十壹、本規定的最終解釋權歸圖書館流通閱覽部。 壹、讀者憑本人借閱證借閱圖書。

二、圖書借閱冊數:教職工和研究生10冊;本、專科學生及其它讀者5冊。

三、圖書借閱期限:教職工和研究生60天;本、專科學生及其它讀者30天。

四、讀者所借每冊圖書可續借壹次,需要借閱滿20天後續借,續借時間為30天。續借手續可註冊登錄“網上圖書館”自助辦理,也可帶證或書到館辦理。

五、讀者所借圖書應按期歸還,逾期須交付逾期費每天每冊0.10元。

六、讀者選書時請自覺使用代書板,以免圖書亂架。

七、如因公出差、外出學習或實習等情況,確實不能按期還書者,應在離校前,帶相應證明來館辦理延期還書手續,事後任何證明無效。

八、妥善保管所借圖書,凡汙損、撕頁及丟失圖書情況按圖書賠償制度處理。 壹、閱覽室對該校教職工和在校生提供圖書、期刊和報紙開架閱覽服務,讀者可自由取閱,每次限取壹種,閱後放回原處。

二、讀者須憑本人借閱證在室內閱覽。不得攜帶書包和個人書籍雜誌入內,不得擅自將書刊帶出閱覽室,閱覽室文獻壹律不外借。如需復印書刊內容,可與本室工作人員聯系。

三、讀者閱覽時要愛護書刊和設施設備,不得在書刊上塗改、勾劃、圈點,不得撕損、剪裁,違者按價加倍賠償。對有意損壞、偷竊書刊者按有關規定給予嚴厲處罰。

四、保持室內安靜、整潔,攜帶手機的讀者須將手機調至震動狀態。不得大聲喧嘩,不準吸煙,不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五、讀者入室要衣著整潔,不得穿背心、拖鞋入室。

六、讀者出室如遇到監測儀報警,須配合接受工作人員檢查。 壹、工作人員對讀者在所借圖書上劃線、圈點、批註和輕微汙損圖書給予批評教育,並按圖書原價的20-30%收取賠償金;有較重汙損時,收回原書並按原價50%賠償;有嚴重汙損、撕頁時,收回原書並按原價賠償。

二、遺失所借圖書應以相同或更新版本的新書抵償,並交2元加工費。不能以新書抵償時,1989年以前出版的圖書按最低倍率原價9倍賠償,1990-1999年出版的圖書按最低倍率原價6倍賠償,2000以後出版的圖書按最低倍率原價3倍賠償。遺失成套圖書中的1本,按該套圖書價格賠償。遺失、損壞館際互借圖書,按對方館規定辦理。

三、遺失圖書如為逾期未還圖書,先累計逾期費,再按遺失圖書處理。

四、讀者在賠書後1個月內找回原書,交回圖書後,憑賠償單據,可退還賠款。

五、凡偷竊書刊者,按圖書和期刊原價(期刊整套價格)的10倍罰款,並上報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六、流通閱覽部辦公室統壹負責圖書賠償辦理。

·關於保護電子資源知識產權的公告

長江大學圖書館為了尊重並維護著作權人的知識產權利益,保護廣大合法用戶的正當權益,維護長江大學的聲譽,保障數字資源的正常使用,特做如下公告:

壹、本公告中所稱的數字資源特指圖書館正式引進、試用和有權免費使用的各種網絡數據庫、光盤數據庫;也包括長大圖書館的自建數據庫。

二、圖書館收藏的各種類型的數字資源僅供該校教工和學生使用,禁止將獲得的文獻資源以任何方式提供給校外人員;禁止將網絡帳戶和密碼告訴校外人員;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設代理服務器使校外人員訪問圖書館購買的數字資源。

三、該校教師、學生使用圖書館收藏的數字資源只能用於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嚴禁用於任何商業目的。如因違反此項而引發法律問題,壹切後果由責任人自負。

四、通常認為在單位時間內,下載超出壹個人正常的閱讀、瀏覽量的數字資源,即構成對數據庫的濫用。嚴禁利用網絡下載工具或其他方式連續、系統、集中、批量地進行下載、瀏覽、檢索全文數據庫;嚴禁整本、整期的下載電子書刊全文。

五、禁止盜用他人IP濫用數字資源,由此引起的壹切後果由盜用者負責,被盜用者負有協助圖書館和網絡中心調查的義務。

六、對於違反上述禁止性規定者,圖書館將進行嚴肅處理:

通知所在單位,並在全校通報批評;

停止借閱權限3個月;

情節嚴重者將報請學校進行紀律處分,由此引發的法律糾紛和後果由責任人自負。

對責任人給圖書館造成的經濟損失圖書館可以要求其賠償。

七、希望讀者遵守以上各項內容,合理使用圖書館收藏的數字資源,維護我校師生的***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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