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丈夫名下有房妻子再買房不算首套。計算界定當事人是否是第壹套住房,以當事人家庭為單位。如果家庭名下沒有房,視為家庭第壹套房。第壹套房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買受人年滿18周歲;
(2)買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房;
(3)買受人名下沒有單獨或與他人***同購買的房屋,但與父母***同購買的房屋,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繼承遺產或拆遷安置取得的房屋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什麽情況下買房算作首套房
1、若全款購買的第壹套房是公寓,是不受限購政策的影響。那麽再次購買商品房時依舊是屬於首套房;
2、如果本人的名下有房產,但是房子的所在地是屬於外地,並且沒有使用過貸款,那麽在本地購買第壹套房子時,是算作首套房的;
3、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名下有壹套住房,那麽子女成年之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購買壹套住房,並將自己的名字從父母的產權證上除去名,這樣購買的住房就算作是首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