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針對經濟基礎的國家安全作為知識產權保護的強勢依據已經成為既定事實。
擴展資料:
知識產權保護是國家安全的戰略屏障。關鍵核心技術是國之重器,也是戰略安全力量。只有把關鍵核心技術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從根本上保障國家經濟安全、科技安全和其他安全。推動創新發展,實現高水平的自立自強,都離不開知識產權保護。
只有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才能有效保護我國自主研發的關鍵核心技術、有效突破產業瓶頸、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知識產權保護推動著以科技創新為主導的市場經濟持續累進增長,最終有利於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與安全、科技發展與安全和其他發展與安全。
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知識產權保護為實現創新發展和高水平的自立自強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支撐和法律保障。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並把知識產權保護作為不斷增強國家經濟和科技實力的戰略手段,是我國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保障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根本之道。
其次,知識產權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前沿陣地。經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基礎,知識產權安全是經濟安全的最大保障。知識產權已經深度融入我國經濟建設的主戰場,是提高我國經濟競爭力的最大激勵。
維護知識產權安全,就是要全力保障重要產業、基礎設施、戰略資源等關鍵經濟領域的安全可控,為經濟安全提供強大的底層支持。科技安全是國家安全的主體,知識產權安全是科技安全的關鍵力量。構建新發展格局最本質的特征是實現高水平的自立自強。
促進科技創新與經濟深度融合,推動關鍵核心技術融入實體經濟,是高水平自立自強的內在要求和科技安全的充分體現,也是知識產權保護和知識產權安全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