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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哪個部門管煙草局

煙草局歸政府部門管的,從法律的角度分析:煙草局歸當地政府管。煙草局壹般指國家煙草專賣局,其隸屬於國務院。根據法律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受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國家煙草專賣局,簡稱國家煙草局,成立於1984年,為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國家局,與中國煙草總公司合署辦公,對我國煙草行業實行統壹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的管理體制。

全國煙草行業職工總數約55萬人,設有省級煙草專賣局(公司)33家,地市級煙草專賣局(公司)451家,縣級煙草專賣局(分公司或營銷部)2417家;省級卷煙工業公司19家,卷煙生產點94個;打葉復烤企業26家;各類多元化企業512家;在境外投資設立卷煙工廠和配套企業30家。另有直屬科研單位和煙機、醋纖等生產企業。全國有520多萬戶卷煙零售戶,100多萬戶種煙農戶,煙草產業涉及2000多萬人的就業與生計。

中國煙草行業實行專賣專營體制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以及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充分發揮行業管理體制的優勢,不斷深化改革,強化專賣執法,推進科技進步,狠抓基礎管理,促進了經濟效益不斷提高。2018年,煙草行業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強化創新驅動、品牌帶動、改革推動,加快培育新動能,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向好,全年實現稅利總額11556.2億元,上繳國家財政總額10000.8億元。

內設機構

國家煙草專賣局設8個職能司(室):

辦公室(外事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政務管理的制度和工作規範,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國家局召開會議的計劃管理和組織籌備工作;負責督辦工作;負責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國家局、總公司機關總值班工作;起草國家局、總公司的重要文件、會議報告及領導講話;組織、協調行業重大問題調研工作;組織、協調行業電子政務建設;負責編發行業重要信息;負責國家局、總公司新聞、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行業履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有關工作;負責國家局、總公司機關公文核稿、收發傳遞和文件印制工作;指導行業公文處理工作;管理國家局黨組、國家局、總公司印章;負責國家局、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和行業各直屬單位印章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行業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國家局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煙草系統外事管理工作;負責行業信訪、穩定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局、總公司機關安全、保衛工作;指導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發展計劃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擬訂行業生產布局規劃;編制行業投資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投資年度計劃;擬訂行業技術裝備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煙草專賣品產供銷、進出口的年度計劃;擬訂煙草專賣品管理名錄;核定全國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生產規模;審核煙草系統投資項目和外資投資項目;負責行業投資項目管理和招投標工作;編制煙草專用機械設備分配計劃;負責國家局定點扶貧工作;擬訂煙草專賣品價格政策,管理煙草專賣品價格;收集、整理、分析、發布煙草專賣品價格信息。

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司

組織起草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和重大政策;審查行業生產經營管理的重要制度、重大經濟合同和國家局、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各單位擬訂的規範性文件;建立和完善專賣管理法規體系和行業管理法規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組織結構調整規劃和工作方案;指導企業和專業性公司改革工作;承辦行業企業設立、分立、合並與撤銷工作;指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調查研究《中華人民***和國煙草專賣法》及《中華人民***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行業的執行情況和改革中存在的問題;監督檢查行業依法行政,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行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擔行業法律咨詢工作,指導行業行政機關和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組織推動行業法制建設工作;參與研究和審議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開展煙草專賣法規、政策方面的國際交流。

財務管理與監督司(審計司)

研究提出行業有關經濟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財務管理、資產經營管理、會計核算、審計監督的制度、辦法;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標準;管理監督行業財務資金;擬訂行業稅後利潤分配政策及方案;編制並組織實施行業年度預算;組織行業所屬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編報行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負責行業各類財務會計報告的匯總、審核和編報工作;監督檢查行業會計信息質量;參與擬訂行業財務會計、審計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負責行業內部審計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辦法,擬訂行業內部審計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科技司

擬訂行業科技發展政策及戰略規劃、年度計劃;參與擬訂行業技術裝備政策,參與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論證工作;組織國內外科技交流與合作;承擔國家局、總公司科技領導小組、科學技術委員會、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行業創新體系建設及創新能力考核工作;負責行業科技成果評價、推廣、獎勵;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及有關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科技經費預算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科技項目年度計劃;組織管理行業重大科技項目;審核煙草新品種和煙草基因工程事項;負責行業產品質量評價和監督工作;負責行業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建設、審查和認定工作;負責煙草專賣品、煙用材料和相關產品的質量技術監督及質量市場準入工作;負責行業標準化管理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行業標準制訂項目年度計劃,管理行業用標準物質和標準樣品的制作與發布;組織開展煙草專用儀器計量檢定工作。

人事司

擬訂煙草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相關政策和制度;指導煙草系統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國家局黨組管理幹部、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幹部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煙草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指導煙草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煙草系統機構編制、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審核各級煙草專賣局的設立、分立、合並與撤銷;負責煙草系統勞動、工資、保障工作;編制煙草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指導煙草系統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煙草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中國煙草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國家局、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各單位的黨群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煙草專賣法》

第壹條 為實行煙草專賣管理,有計劃地組織煙草專賣品的生產和經營,提高煙草制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制定本法。

第四條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煙草專賣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轄區的煙草專賣工作,受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雙重領導,以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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