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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品的分類

知識產品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應根據其特性分為兩大類,對不同的種類進行不同的界定。這兩大類分為硬性知識產品和軟性知識產品。 其中包括:

(1)科學思想、理論、文化藝術,包括科學的管理方法、工作經驗等。它們的特點是只生產壹次,在知識產權的保護下,可以被大量復制滿足社會需要;

(2)技術產品,如技術原理、方法、路線、設計方案、配方、計算機程序等,這類產品具有同第壹類相同的特點;

(3)社會中介機構提供的咨詢服務業務,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法律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所提供的咨詢服務,這是典型的結合不同的企業和個人的實際情況,創造性運用會計、審計、法律、資產評估及其相關的知識提供咨詢服務。對於以上三類知識產品,不應受知識貢獻率高低的局限,因為雖然這些產品同樣離不開大量的物質載體,但相對於它們的內在價值而言,其物質載體的貢獻率可忽略不計,應屬純知識產品。因此,結合兩類知識產品的特點,可以對第壹類知識產品做出知識貢獻率50%的界定,認為知識貢獻率在50%以上的產品應屬於知識產品,但對於第二類知識產品而言,不應有貢獻率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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