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制權往往可以從兩個角度理解:從積極角度來看,著作權人有權自己復制作品,有權許可他人復制作品。例如作者將自己的作品復印數份贈送給自己的親朋好友,就是自己行使復制權。從消極方面來看,著作權人有權阻止他人未經其許可的復制。
復制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可以手工復制,如臨摹、手抄、拓印等;也可機械復制,如印刷、復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隨著科技的進步,機械復制的手段應用的越來越廣泛。復制有從平面到平面的復制,如壹部小說可以被復印上萬份。在這種類型的復制中,可以改變原規格大小以及顏色變化。當然,這種行為如果未經作者同意,有可能構成侵權行為。例如,擅自將他人的彩色繪畫作品改為無色當作自己的作品發表,這種行為往往被認定為抄襲。復制也有從立體的復制,如壹件雕塑可以被機械制作成同樣的多件雕塑。復制還有從平面到立體的復制,例如將工程設計圖再現為建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