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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

法律主觀:

國家保護 知識產權 的主要措施是:不斷健全、完善國家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治環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懲罰額度,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各種行為。同時,要建立對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特別審查機制,避免自主知識產權流失。防止企業的壟斷發生,實現知識產權強國即科技強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七條

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條

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願依法行使民事權利,不受幹涉。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二條

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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