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是指根據人們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權利,它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本質是壹種無形財產或者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與有形財產壹樣,都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知識產權補充:
知識產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其智力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專有權利,是壹種無形財產權,它與房屋、汽車、電腦等有形資產壹樣,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可以進行買賣、贈予和使用,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版權)、廠商名稱、植物新品種、原產地名稱、貨源標記、商業秘密、制止不正當競爭、植物新品種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為:
1、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2、偽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
3、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註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築物、構築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5、為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6、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