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牌子的牛奶大家不敢喝;沒有豐富內容的電視大家沒興趣看;沒有創新、市場上又怎麽會出現手機、MP3、MP4呢。在當今社會中,無論是創新、品牌,還是創作,如果離開了知識產權的保護,創新被仿制、品牌被假冒、作品被盜版,企業的創新投入、品牌的持續培育、文學藝術影視作品的創作就沒有良好市場環境,就沒有繼續創作創造培育的經費保障,就沒有優秀的創造人才的吸引資本。這些與百姓生活密切關系的商品可都是知識產權產品。
但何為知識產權呢?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又稱為?智力成果權?、?無形財產權?。
然而,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知識產品,是壹種信息,與私營部門的產品和雙重性質的公***產品,以及由此產生的分配的權利和義務,不僅關系到個人利益的知識產權權利,同時還為社會和公眾的利益。在當前對外經濟飛速發展的時代,無論在國內還是在國外越來越多的涉及到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和糾紛,隨著對外改革開放的進壹步深入,對我國的知識產權進行規範化就顯的格外重要。
制造商,他們可以使用商標的青睞的消費者的商品,以使我們能夠獲得更大的利潤,鼓勵企業提高產品質量,以便使使用的商標,以實現更大的利益,並最終消費者將保證高優質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