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cceleratedBusinessCollectionandDelivery(美國郵局采用的)加快收寄投遞系統
2.BDE
3.自動數據輸入
4.公元前
5.安倍(有哪些沒有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發明?
1.科學發現,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4。動物和植物的種類。通過核轉化獲得的物質,6。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損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
6.自動曝光裝置
7.BCE(不失新意:1。它首次在中國政府主辦或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展出。在特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公開其內容。)
8.ABCD(使用註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註冊商標:
1.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的;2.變更註冊商標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3.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4.連續三年停止使用。)
9.BDE(商標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和圖形:
1.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國的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旗幟、徽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4 .同“紅十字”和“紅新月”標誌、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5.該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
6.直接標明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征的;
7.種族歧視;
8.誇大宣傳和欺騙性;
9 .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但具有其他含義的地名除外;使用地名的註冊商標繼續有效。)
10.激光唱片
(中國已加入:
《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專利合作條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保護錄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經授權復制公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以下將介紹上述六個公約)以及:
1.《國際承認用於專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達佩斯條約》(1977)在布達佩斯簽署,截至2003年7月,* * *有58個締約國。中國7月加入1995);
2.截至2003年7月,《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 1957年在尼斯簽署)有72個締約國。中國於8月9日加入,1994,公約自2月20日起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3.關於建立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分類的洛迦諾協定(於1968年在洛迦諾簽署),截至2003年7月* * *共有43個締約方。中國於1996年9月19日加入);
4.《國際專利分類斯特拉斯堡協定》(1971)在斯特拉斯堡簽署,截至2003年7月* * *共有54個締約國。中國6月加入1997)。
中國尚未加入:
1,《保護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廣播組織公約》(於1961在羅馬簽署,截至2003年7月有76個締約方);
2.《音像作品國際註冊條約》(1989年在日內瓦簽署,截至2003年7月有13個締約方);
3.商標法條約(1994,10年6月在日內瓦簽署,2003年7月有31個締約國);
4.《保護奧林匹克徽記內羅畢條約》(2003年7月在內羅畢簽署,有41個締約方);
5.《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1996年在日內瓦簽署,截至2003年8月有42個締約國);
6.《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於1996年在日內瓦簽署,截至2003年7月有42個締約方);
7.《商標圖形國際分類維也納協定》(1973年在維也納簽署,2003年7月有19個締約方);
8.《保護原產地名稱和國際註冊裏斯本協定》(1958年在裏斯本簽署,截至2003年7月有20個締約方);
9.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保存海牙協定(1925年在海牙簽署,截至2003年7月有34個締約方);
10,《布魯塞爾衛星傳送節目信號公約》(1974年在布魯塞爾簽署,截至2003年7月有24個締約方);
11,制止商品原產地虛假或欺騙性標記馬德裏協定(於1891在馬德裏簽署,截至2003年7月有33個締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