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個或更多合作夥伴。合夥人必須是全面執業的註冊資產評估師。
3年,且無不良記錄;2.3名以上註冊資產評估師;3、有8名以上專業人員,且結構合理;4.書面合夥協議;5.合夥人實際投資總額超過65,438萬元人民幣;6.機構名稱符合本辦法的要求;7.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8.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資產評估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2個或以上投資者。出資人必須是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滿3年,無不良記錄;2.8名以上註冊資產評估師;3.12以上結構合理的專業人員;4.公司章程;5.註冊資本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6.機構名稱符合要求;7.固定的營業場所和必要的經營條件;8.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會計師事務所和財務咨詢公司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條件:
1.由自然人出資設立,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持有營業執照,註冊資本符合本辦法的有關規定;2.機構合夥人或者發起人中必須有壹名以上註冊資產評估師,且專門從事資產評估業務;3.在機構內設立專職資產評估部門,配備3名以上註冊資產評估師和相應的專業人員,進行獨立財務核算;4.有與開展評估業務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和固定辦公場所;5.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的材料:申請資產評估資格需提交以下文件:1,申請資產評估資格;2.合夥人協議或公司章程;3.合夥人和投資者簡歷;4.註冊資產評估師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專職人員與人才交流中心簽訂的人事代理協議和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6.評估機構的內部管理制度;7.辦公場所證明;8.新設立的公司提交《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已設立的公司提交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