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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有哪些

1.完整性: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應當能夠預見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絕大部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事項,並采取合理的措施。比如商業秘密可能泄密的各種情況都要盡可能充分考慮全面。但並不是說能夠預見未來可能發生的所有事項,要不斷完善創新。[1]

2.操作性: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要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要做到切實可行。在實際貫徹落實中若出現相關事項,能夠從管理制度中找到對應的規則來確定其行為和責任;操作應當簡便可行,減少不必要的環節,以節省時間和費用成本。

3.嚴密性: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要可能考慮到各種因素,措詞具有嚴密性,做到無懈可擊,不能模棱兩可。

4.時效性: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要講求時效,特別是對違規行為的處罰。當有侵權或被控侵權行為發生時,在最短的時間內及時反應,將企業的損失降低到最小。

5.創新性:由於企業經營環境、經營產品、生產流程、員工素質技能等是經常動態變化的,需要企業管理制度不斷進行有效的創新。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是在規範與創新的雙重作用下不斷完善,不斷發揮其保證與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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