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知識產權交易的形式有哪些?

知識產權交易的形式有哪些?

知識產權交易的形式有哪些?近年來,相關政策持續落地,出臺的多項政策對知識產權行業領域增大支持力度並鼓勵大力發展。知識產權與企業發展休戚相關,知識產權在壹個行業的未來發展中將會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

知識產權交易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點:

(1)拍賣式知識產權交易

拍賣既是古老的買賣形式,又是現代商品、服務和資產的重要交易方式。可以作為知識產權交易的主要拍賣方式有:英格蘭式拍賣、荷蘭式拍賣、密封遞價拍賣、有底價拍賣、無底價拍賣、定向拍賣、集郵者拍賣、網絡拍賣等。拍賣流程看似標準化,但它是各交易主體間動態博弈的過程,結果具有隨機性的成分。

(2)招投標式知識產權交易

招投標式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形式,其基本流程是根據出讓方的委托,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由招投標交易機構組織招投標活動。交易機構和出讓方***同制定招標書,發布包括擬轉讓知識產權信息在內的招投標公告。在特定知識產權招標期間內,有適格的競標人參與登記並遞交投標書後,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程序,組織招投標會,公開開標,由交易機構聘請的評標專家組評出中標人,隨後按照約定的條件交割知識產權與對價。

(3)協商式知識產權交易

事實上,任何壹宗知識產權交易都需要進行協商談判,但協商式知識產權交易專指通過交易中介機構轉讓知識產權的特定方式,即轉讓知識產權的信息在交易中介機構公開掛牌期滿後,由出讓方經過審慎調查,與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通過談判、比較、選擇等環節,確定受讓方的交易形式。這種方法在知識產權價值難以壹時明確,或需要出讓方跟蹤服務的條件下受到青睞。

(4)托管式知識產權交易

知識產權交易參與者通過獨立的托管組織提供信用中介,壹方(就兩方知識產權交易者情形而言,多方交易時類推)先將資金存入托管組織並暫時凍結,待另壹方提供了雙方約定的知識產權或滿足了雙方協定的其他事項後,托管組織按照協議約定的規則,協助完成資金交割並收取必要的傭金。

(5)兼並、吸收式知識產權交易

被兼並或被吸收組織的資產所有者將其擁有的知識產權估價後,納入到兼並者或吸收者的資產之中,或成為其股東,參與兼並者或吸收者的經營活動;或直接將知識產權變賣給兼並者或吸收者,取得現金。

(6)承擔債務式知識產權交易

在當代,由於有充分發展的市場經濟條件做基礎,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的作用十分明顯,由此,資產所有者可將其擁有的知識產權在適當估價的基礎上用於歸還其欠下的債務,此時,知識產權起到了壹般性償債資產的作用。

(7)合同式知識產權交易

這是知識產權交易的主流形式之壹,此方式往往不以交易的中介機構作為傳導,而是按照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所設定合同要件自主進行知識產權交易。合同內容主要有交易的出讓方、受讓方、知識產權標的、交易價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知識產權交割有關事項、違約責任。合同分為知識產權出資(入股)合同、知識產權許可使用合同、知識產權轉讓合同、知識產權質押合同、知識產權擔保融資合同、知識產權信托合同、知識產權證券化合同、知識產權合作合資合同等多種具體交易合同。

(8)聯盟式知識產權交易

不同的知識產權所有者或合法的擁有者基於戰略聯盟、戰略合作的需要,將知識產權通過互換、交叉許可、捆綁等多種方式實行***享。雖然各主體之間沒有以貨幣為主要目的進行交易,但“以知識產權易知識產權”也是壹種特殊的交易形式,在現實中相當程度地存在著,這類似於實體資產交易中的“以物換物”,且知識產權聯盟與合作是基於市場利益考量的。

(9)電子式知識產權交易

前述拍賣交易中已經提到網絡拍賣,但電子式知識產權交易的範圍遠不止網絡拍賣形式。隨著信息網絡技術與現代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和完善,電子信息技術本身既成為了知識產權交易的對象,又從技術角度催生了新型的知識產權交易方式。嚴格意義上講,電子式知識產權交易並非是壹種獨立的交易方式,只是因為此種交易方式在現代逐漸普遍,不受時間、地點等傳統交易方式限制因素的制約,廣泛地滲透到知識產權交易行為及其流程環節中。西方發達國家的實踐表明,電子式知識產權交易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例如網上著作權、商標權的交易。

以上就是關於知識產權交易的形式有哪些?的內容,如果您有知識產權的業務需要可以聯系知識產權在線客服,我們擁有壹批經驗豐富的團隊,將為您提供貼心的壹站式服務,讓您放心且無後顧之憂。我們都能給創業者最完善的服務和疑難解答,讓妳盡可能地少走彎路。

知識產權交易

  • 上一篇:知識產權創業示範論文
  • 下一篇:知識產權促進社會發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