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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專利?
答:專利是專利法中最基本的概念。社會上對它的認識壹般有三種含義:壹是指專利權;二是指受到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三是指專利文獻,但人們習慣上所說的專利主要進指專利權。
專利權不是伴隨著發明創造的完成而自動產生,而是需要申請人按照專利法規定的程序和手續向中國專利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合格,才能獲得。專利權是由中國專利局依據專利法授予申請人的壹種實施其發明創造的專有權,任何人要實施專利,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必須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並按雙方協議支付使用費,否則就是侵權,專利權人有權要求侵權者停止侵權行為,或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處理,甚至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權是壹種知識產權,它與有形財產權不同,具有時間性和地域性限制。專利權只在壹定期限內有效,期限屆滿後專利權就不在存在,它所保護的發明創造就成為全社會的***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專利權的有效期是由專利法規定的。我國專利法規定,自申請日起,發明專利的有效期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有效期均為10年。專利權的地域性限制是指壹個國家授予的專利權只在授予國本國有效,對其它國家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每個國家所授的專利權,其效力是互相獨立的。
誰有權申請專利並取得專利
答:我國專利法把發明創造分為職務發明創造和非職務發明創造兩類。依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在以下情況下完成的發明創造都是職務發明創造:(1)發明人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3)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包括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向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完成的發明創造;(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壹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上述情況以外作出的發明創造是非職務發明創造。
我國專利法依據發明創造的不同性質規定在我國有權申請並取得專利的主要有以下幾種人和單位:
(1) 發明人、設計人
對於非職務發明創造,我國的發明人設計人不發年齡、性別、職業、政治面貌、健康情況以及居住地,只要有正常的行為能力都有權申請專利,並取得專利權。
(2) 發明人、設計人所屬單位
對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屬於發明人、設計人所屬的單位。專利批準以後,全民所有制單位申請的,專利權歸該單位持有;非全民所有制單位申請的,專利權歸該單位所有。兩個以上單位協途徑或者壹個單位接受其它單位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外,申請權屬完成或***同完成的單位,專利權歸該申請單位持有或所有。
(3) 申請權的合法繼受人或繼受單位
專利法規定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有權申請的人和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將專利申請權轉讓給第三者。但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申請權的,應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我國專利法還規定,申請人就相同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時,專利權授予最先提出申請的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