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國家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國內企業對專利提升核心競爭力的作用有了進壹步的認識,紛紛加強專利工作,專利申請量大幅增長。但專利代理過程中仍存在誤區,需要盡快完善。那麽掌握壹些專利申請技巧是非常重要的。專利是壹種壟斷權,自主研發的技術成果,不申請專利就不會得到法律的確認和保護。專利申請技巧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這個技術方案沒有投產,沒有產品出來。此時申請專利為時過早,待產品大規模投產後再申請專利較為合適。此時,為時已晚。即使妳有幸獲得授權,專利仍然處於不穩定狀態。這時候如果發現有人侵權提起訴訟,侵權人會以專利申請日該技術已經公開為由進行抗辯。有些發明人認為申請專利後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從而忽略了後期的研發工作,即使研發出新產品或改進,也不再申請專利。這種誤解的後果和不申請專利沒什麽區別。因為當別人改進產品並申請專利時,反過來又限制了原專利權人的產品升級,會導致原專利權人無意中成為侵權人。有些發明人認為,壹項技術成果壹次只能申請壹種專利,即只能申請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有三種: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壹項產品發明可以同時申請多項專利,壹項技術方案也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從近兩年的評審來看,實用新型專利通常4-7個月左右就能獲得授權;發明專利需要1年以上。所以,對於壹些重要的產品發明,如果發明人只申請了壹項發明專利,而此時其他人同時申請了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那麽他就先獲得了實用新型專利,擁有了產品的專利權。如果發明人使用該產品,則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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