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有性,即只有權利人才能享有;
2、地域性,知識產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
3、時效性,知識產權有明確的保護期;
4、無體性,知識產權只有壹種擬制的物體,是壹種知識產品。
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如下:
1、專利權,依法授予發明創造者或單位對發明創造成果獨占、使用、處分,專利權人具有實施專利的義務、繳納年費的義務;
2、商標權,包括國家商標局核準註冊受商標法保護的商標,即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商標權人負有保證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有繳納規定的各項費用的義務;
3、著作權,包括受著作權保護的各種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涉及文學、藝術和科學;
4、發現權、發明權及其他科技成果權。
知識產權專利申請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申請項目所屬技術領域及應用的範圍,以及現有技術中實現與申請項目相同或相似效果的技術措施、技術手段,方法或方式;
2、所申請項目的發明目的,需要解決哪些技術問題;
3、用文字以及附圖詳細描述實現所申請項目發明目的地技術措施、技術特征;
4、所申請項目的實驗數據、結果,或者試驗中所產生的現象;
5、結合具體實例和實(試)驗結論,客觀地說明發明的優點和缺點;
6、發明人認為的所申請項目與現有技術在技術特征上的不同之處;
7、發明人認為應當屬於技術秘密的內容。
綜上所述,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的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