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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和有形產權的根本區別

1,類別不同,知識產權是壹種無形財產權。有形財產權壹般是相對於有形的東西而言的。2.權利的客體是不同的。有形財產權的客體是有形財產,既包括占有壹定空間、具有壹定形態的有形物體(如固體、液體、氣體),也包括壹些可以用現代儀器控制和計算的無形物體,如電流、射線等。知識產權的客體是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標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1)作品(2)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3)商標(4)地理標誌(5)商業秘密(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7)植物新品種(8)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第四百四十四條以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出質登記時設立。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交存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質押知識產權的價款。

第六百條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標的物的,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於買受人,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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