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已有定論,過了保護期就可以隨便用,不算侵權,但是妳不能汙化醜化原作也不能出現錯誤,不然還是有人找妳麻煩。
但是如果妳想寫上某某機構授權,也就是文物的保存保護機構,那就要有此機構的許可,壹般就要花錢了。還有壹種情況,妳想寫此文物目前保存於某機構,那麽如果不用於商業不侵權,如果用來賺錢就要去要授權了。
還有壹種情況,珍貴文物的復刻,是需要審批的。另外,妳不要授權自己做文創可以,但是妳想要完美的高清圖片,非得到機構授權不可,不然他們不會給妳。再另外,發布在文物保存機構網站上的公開圖片,妳是可以用來作為設計原型的,但是如果妳直接用這個圖片,還得去要授權。
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法第二十壹條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壹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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