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和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引導和推動知識產權的創造和應用。制定並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激勵制度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知識產權發展管理相關專項資金。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和指導軟件正版化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的評估、審查和鑒定工作以及國防科技與民用技術融合工作。指導和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管。組織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和利用。組織實施重要行業知識產權分析和評估。指導實施知識產權申請審查確認相關前置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各類人才申請各類國際、國家專利的服務。
制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牽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合作協調機制,組織查處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組織指導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解。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對外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代理市場規範整頓工作。
建立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承擔消費教育引導,促進經營者自律和社會責任。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專項管理並組織相關創建工作。組織實施農貿市場升級改造。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監管,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