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03年4月17日頒布的《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其含義可以概括為: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
馳名商標是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根據企業申請正式認定的商標類型,為公眾廣為知曉,在中國享有較高聲譽。馳名商標的保護不限於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申請註冊或使用不同或類似商品時,不予註冊,禁止使用。因此,馳名商標被賦予了廣泛的專用權。而且“馳名商標”持有企業的公司名稱和網站域名將受到不同於普通商標的法律保護。截至目前,我國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商標有1624件,其中98件為國外品牌。
壹是商標專用權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必須認定該商標為馳名商標,才能有效保護其合法權益。
第二,這個商標在相關人群中有壹定的知名度。
三、當事人已依法提出申請。
1.《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指出,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相關公眾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種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商標所標示的商品或者提供商標所標示的服務的其他經營者、銷售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涉及的相關人員。
“馳名商標”起源於《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馳名商標制度是根據國際國內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為充分保護馳名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而創設的,其目的是合理保護相關商標的所有權,維護公平競爭,制止對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馳名商標可以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幫助企業鞏固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抵禦惡意搶註、不同商品近似商標的影響等壹系列問題。因此,我國企業紛紛申請將其商標認定為馳名商標。
所謂馳名商標是相對於所涉及的侵權糾紛而言的,其作為馳名商標受到保護的效力也有壹定的範圍和強度。在本次糾紛中被認定為馳名商標,並不意味著在其他侵權糾紛中享受馳名商標的待遇。並不意味著它們在任何時候和範圍內都受到保護。
我國目前實行行政部門和人民法院均可認可的雙軌制,但前提是當事人提出申請或請求,且申請或請求必須基於相關權益受損。馳名商標的保護也不同於普通商標,僅限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馳名商標是跨類別保護的。只要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其他企業不得在其任何商品上使用該馳名商標。
2.行政認定:我國的馳名商標大部分是經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的,與人民法院相比,其認定的馳名商標比例更大。在商標註冊、使用和評審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根據具體事實認定其商標是否構成馳名商標。
2-1:商標局認定:申請馳名商標認定,須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局(以下簡稱省級工商局)提交相關材料,省級工商局將及時將經過初審並簽署意見的相關申請材料郵寄至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最後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該商標是否馳名。
商標註冊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認為其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也可以請求商標局認定其商標馳名,此時應當提交其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證據。
2-2.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根據《商標法》和《商標法》的規定,在商標評審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馳名商標,此時當事人應當提交其商標依法構成馳名商標的證據。
2.3.人民法院確認:在審理商標糾紛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對涉案註冊商標是否馳名作出法律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兩個規範性文件的出臺,為人民法院認定馳名商標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據。
目前,許多企業通過司法這壹新的途徑認定其商標為馳名商標,這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商標意識和品牌意識的增強,對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具有積極意義;同時,司法鑒定可以在當地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這使得馳名商標的認定更加便捷,因此成為了很多企業的首選。認為
4-1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a)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的使用期限;
(三)該商標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到保護的記錄;
(5)使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在認定馳名商標時,應當綜合考慮上述因素,但不能以該商標必須符合本條規定的所有因素為前提。
據此,下列材料可以作為證明該商標馳名的證據:
(壹)證明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的相關材料;
(二)證明該商標使用期限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和註冊的歷史和範圍;
(三)證明該商標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的相關材料,包括廣告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理範圍、宣傳媒體類型、廣告金額等相關材料;
(四)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到保護的相關材料,包括該商標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到保護的相關材料;
(五)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近三年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面積等相關材料。
截至目前,總局認定的馳名商標數量已接近1000件。
4-2
法院應當根據上述五個因素認定馳名商標。當事人請求對已經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馳名商標進行保護,對方當事人對涉案馳名商標無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審查。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認定馳名商標的五個因素進行審查。
根據《商標法》和2006年7月7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5438+0、2002年10月2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商標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域名等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中, 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商標法》第14條,依法認定涉案註冊商標是否馳名,並給予有力保護。 2006年7月5438日至2005年6月,人民法院認定華能、國美、鄭起等72件馳名商標。其中,2005年6月5438+0日至6月5438+0日認定的42件馳名商標中,有9件為外國人所有。
4-5
馳名商標應該作為壹種防止不正當競爭的制度,而不是作為壹種榮譽稱號和做廣告的資本,不能為了在訴訟中被認定為馳名商標而弄虛作假,甚至制造不存在的商標糾紛。馳名商標是用來維護公平競爭的,不能作為不正當競爭的工具。這是最起碼的商業準則。
& lt;補充>;目前,認定馳名商標的方式有:
A.在商標異議程序中,申請人應當向商標局提出馳名商標認定申請:即申請人認為商標局初步核準並公告的商標與申請人在先權利相同或者近似的,應當在提出異議申請的同時,提出馳名商標認定申請。
B.商標爭議案件中,同時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認定馳名商標的申請:即申請人認為他人註冊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相關材料,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其商標為馳名商標。
C.在商標侵權行政處理過程中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申請人認為他人使用的商標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的,可以向案件發生地市(地)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請求,提交其馳名商標的相關材料。
d、在商標侵權民事訴訟中,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認定馳名商標。
證書及其標誌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