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商會按照我國的法律法規和商會章程,為會員和工商界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
(壹)征詢了解會員對中國和其他國家經濟貿易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意見與建議,代表中國工商界向政府有關機構轉達或提出建議;
(二)通過國內外的信息網絡和渠道,向會員提供有關經濟貿易的信息和業務咨詢;
(三)向外國企業和有關組織介紹中國的經濟貿易法律、法規和政策,介紹中國的投資貿易環境,推廣介紹會員企業及其產品、服務;
(四)向會員介紹國外新產品、新技術及先進的商務模式、管理經驗等;
(五)參加有關的國際組織,發展同外國商會和有關組織的友好往來和業務合作;
(六)向國際商會(ICC)反映中國商界意見;
(七)舉辦並組織會員和企業參加有關國際或國內展覽會或博覽會;
(八)為會員和企業從事經貿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對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的重大糾紛進行協調和解決;參與制定涉及會員權益的有關行業標準與規範;接受國內外當事人的委托,承辦有關知識產權的咨詢、解決爭議等業務,開展技術貿易等工作;
(九)推進國際經濟貿易和法律教育事業,為會員提供業務培訓服務;
(十)編輯、出版會員刊物和有關商務報刊、書籍;
(十壹)辦理其他商事業務,為會員和企業提供其他服務;
(十二)承擔政府有關機構委托的業務。
中國國際商會接受會員和非會員的捐贈。國際商會將在商會榮譽室、網站或其他合適位置,記錄捐贈單位或個人姓名、數量。對於捐贈資金或物資的使用情況,將接受捐贈者和社會的監督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