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是未來唯壹能最大規模滿足人類能源需求的可再生資源。包括發達國家在內的各國都積極介入,搶占技術制高點,中國也將太陽能列為新能源產業的亮點之壹。從技術角度來說,太陽能的最佳利用方式是光電轉換,即利用光伏效應,使太陽光照射在矽材料上直接發電。矽材料的應用和發展形成的產業鏈稱為光伏產業。
從上遊到下遊,光伏發電產業鏈主要包括多晶矽、矽片、電池芯片和電池組件。在產業鏈上,從多晶矽到電池組件,生產的技術門檻越來越低,相應的,公司的數量也越來越多。因此,整個光伏產業鏈的利潤主要集中在上遊的多晶矽生產上,上遊企業的盈利能力明顯好於下遊企業。
不難發現,國家已經陸續推出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的政策,每項政策都有各自的支持重點。
今年3月23日開始實施的“太陽能屋頂計劃”,主要通過財政補貼支持光伏建築應用示範工程的發展,解決太陽能光伏建築壹體化設計和施工能力不足、相關應用技術標準缺失、與建築模塊化的太陽能光伏組件生產能力薄弱等問題,以啟動太陽能光伏在城鄉建築中的應用市場,促進太陽能光伏產業發展。政策扶持的重點是太陽能光伏建築的集成應用,而光伏電站等未與建築結合的光伏利用形式不在政策扶持範圍內。預計2009年該政策補貼標準為20元/瓦,以後將根據成本變化逐年調整補貼標準。
金融危機對國外光伏產業打擊很大。縱觀當前國際光伏行業,電站建設已經停止,組件價格大幅降低。這對光伏發電在中國的應用是壹件好事。如果中國是壹個對光伏利用深思熟慮的地區,當這個黃金機會到來時,可以大量采購,大量安裝,抓緊時間建設電站,滿足國內需求。可惜的是,指揮人員和操作人員沒有做到這壹點或者做得不夠的原因是什麽?
第壹,光伏產業作為壹個新技術產業,對於鏈條上的各種科技應用,需要自記高科技和自主知識產權。新技術的產業之路就是科技發展之路,而這種情況在我國光伏行業並不多見。“兩頭在外”,關鍵技術壹頭掌握不了。當我們在南昌“低碳大會”上聽到溫立石院士介紹改良西門子法時,突然有了壹個想法。假設他引進的是“文理仕改進法”,中國的光伏產業就有希望了,可惜沒有。中國現在的光伏產業只能是引進技術的加工業,還不能算是高科技產業。
第二,光伏產業應該是壹個完整的產業構成。要有科學的產業構成,有明確的產業分工,有配置合理、運行有序的產業鏈,有相對穩定的市場和壹定的產品消費。生產要考慮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四個環節。交換需要市場。市場在哪裏?非常模糊。好像政府要買單,補貼要國家出!消費即應用,應用在哪裏?不斷做示範和形象工程。真正的實際應用在哪裏並沒有明確指出。市場在國外?據我所知,國內示範工程使用的部件,包括配件,還是從國外進口的。深圳園博園電站的電池模塊是日本的,逆變器是德國的。如果指望政府建大型電廠拉動內需,首先要做好示範工程,然後再推廣。園博園建成已經五年了。發了多少電,效果如何?說明中國的光伏產業並不完善。有些企業雖然規模不小,但也只能算是光伏電池行業。來自光伏行業的聲音基本上只代表組件廠商的意見。雖然有些元器件廠商也做工程,但這只是個別經營者的壟斷意識。除了他們專業水平低,工程質量差,會影響其主要產品部件的銷售,也會使下遊企業拒絕采購國產電池,轉向內需市場。這種情況在金融危機中尤為明顯。如果國家要補貼組件廠商,也應該給采購國產電池板並合理使用的企業補貼,不能直接補貼組件廠商自己承擔的項目。至於項目的規模,不應該作為補貼的條件,而應該評估項目的效益,優先補貼效果好的項目。
第三,條塊分割、重復建設是國內光伏產業的基本特征。所謂產能過剩,就是供大於求。第壹家公司從事矽生產,但沒有產能過剩的概念。第二,第三,接二連三。當然也會有人出來喊產能過剩,甚至喊“不要搞春秋戰國”等等。市場競爭,優勝劣汰,沒什麽好緊張的。我很緊張,我不能喝政府的牛奶。如果沒有資金支持,我相信不會有這麽多矽谷。他們不是相輔相成,而是各行其是,互相打壓。在北京懷柔建設光伏路燈,不管有沒有工程實踐的成功案例,項目都會交給在這個區域註冊的企業。各省之間,也沒有聯系。與江西相鄰的湖南,對光伏應用冷眼旁觀;河北省多晶矽路燈熱起來了,江蘇卻不顧壹切要建單晶矽屋頂發電廠。地方政府補貼的申請方向和項目內容不盡相同,隱藏的事實不明。
金融和財務是相互關聯的。功能不同,內容又有密切交叉。可以對光伏行業進行調控,操作起來會有利可圖,失誤會有危害。金融危機並不可怕,只要我們善於從危機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教訓,就能做好中國蓬勃發展的產業。
目前市場也稱國內光伏行業仍存在產能過剩。盲目投資、項目產能過剩、技術落後、標準不壹,不僅影響我國光伏產業的健康發展,還可能使我們失去利用已形成的產業基礎盡快搶占世界新能源產業制高點的難得機遇。
壹是盲目投資,重復建設。自2006年以來,國內光伏產業投資迅速擴大。即使在全球金融危機之後,該領域的投資仍在逆勢增長。據初步估算,2009-2010年新增投資預計將超過1500億元。
目前,仍有很多地方將發展光伏產業列為當地的“壹號工程”。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14個省市提出將光伏產業培育成新的支柱產業。江西將光伏產業列入全省“三個千億工程”之壹。僅江蘇省就有至少6個城市提出建設國家光伏產業基地。6月26日,寧夏舉行11大型太陽能光伏並網發電項目集中開工儀式,這是我國迄今為止規模最大、規模最大的壹次性太陽能光伏並網發電項目,但這些並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並未得到國家發改委的核準。另外青海河北也是大項目。
二是產能過剩,虧損嚴重。光伏行業壹哄而上,各自為戰,不僅帶來浪費和環境汙染,還會造成產能過剩和項目惡性競爭。目前我國在建或擬建的多晶矽項目產能高達1.4萬噸,而預計2065.438+00年全球多晶矽需求僅為8萬噸左右。此外,隨著國內外市場的急劇收縮,國內光伏組件和電池生產領域產能過剩更加嚴重,大部分企業陷入困境。據初步統計,自2008年第四季度以來,國內已有300多家光伏組件企業倒閉,其中約壹半處於停產或半停產狀態。多家光伏上市公司財務狀況惡化,部分企業負債率超過50%,有的甚至逼近70%。
第三,落後的技術汙染環境。目前,我國光伏產業尚未建立研發和創新體系,基礎研究工作薄弱。總體來看,我國在多晶矽提純、電池轉換率、系統集成等關鍵技術和工藝,以及基礎科學和未來新技術研發方面,與國外差距較大。目前,我國太陽能光伏產業還沒有完全擺脫“低水平擴張的出口依賴型產業”的特征。目前,國內大多數多晶矽企業的生產過程無法實現閉環,產生大量的廢液和廢氣,帶來了較為嚴重的環境汙染。
第四,行業標準不壹,政策支持不足。目前光伏制造行業缺乏統壹的行業標準,導致光伏產業鏈在條款、設計、制造、建築壹體化標準等方面存在很大差異。目前電網調度的相關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非常匱乏,導致電力部門不願意接受光伏發電上網。我國光伏並網發電的示範項目都處於實驗並網狀態,光伏電力不允許通過電力變壓器送回高壓電網,只允許在低壓側自發自用,嚴重制約了光伏產業的發展。目前,與《可再生能源法》相匹配的國家光伏產業監管機制和具體實施政策尚未出臺,部分扶持政策無法實施。
近年來,發達國家紛紛從戰略高度出臺扶持政策,搶占光伏產業的技術前沿。我國應高度重視並及時解決發展中的問題,促進光伏產業有序健康發展。
1.制定太陽能產業促進法。建議在《可再生能源法》等相關能源法的基礎上制定《太陽能產業促進法》,並盡快出臺《關於加快發展光伏產業的意見》,從技術創新、產業發展、推廣應用等方面構建完善的政策支持體系。當前,應加強光伏產品的政府采購,明確光伏發電的強制性市場份額政策,提高光伏發電的比重及相應的電價和補貼政策;明確對光伏獨立系統和光伏並網系統在立項、貸款、稅收、財政補貼等方面給予支持。
第二,啟動國內市場。在國內光伏產業全面發展的同時,光伏市場的發展卻嚴重滯後。目前國內太陽能電池95%以上出口,開拓國內市場難度很大,市場占有率極其緩慢。近期要加快光伏電站建設,在無電難以建設電網或水電站的地區推廣戶用光伏系統;中期來看,隨著光伏發電成本逼近銷售價格,首先要拓展建築屋頂和建築壹體化的並網光伏市場,穩步建設地面並網光伏系統;長期來看,隨著光伏發電成本接近常規發電成本,各類並網光伏市場都應擴大。
第三,提高行業標準,加強投資引導。加快建立光伏產品和發電系統技術標準和監管體系,及時將部分影響較大的企業標準轉化為國家強制性標準,積極參與相關國際標準的制定。盡快實施光伏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優先支持符合標準的產品和企業。
政府要選擇最好的企業支持自主研發,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嚴格限制技術落後、能耗高、可能嚴重汙染環境的企業盲目上馬,對已經上馬的項目限期改進技術。以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為基礎,加快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並重組,支持優勢企業兼並落後企業和困難企業,鼓勵強強聯合和上下遊壹體化經營,優化產業布局,提高光伏產業集中度和資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