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 民商院 刑司院 國際法 中德 中美 法碩 中歐
2009年 140 290 170 100 30 25 200
2010年 130 270 160 90 30 25 400 100
2011年 116 242 144 81 49 400 110
從上表可以輕易地看出:四大法學院(法學院、民商院、刑司院和國際法學院)的招生人數在近三年的招生中人數壹直在減少,2009年700人,2010年是650人,2011年是583人,幾乎是以每年10%的比例遞減。有人或許不禁要問,現在國家在研究生招生方面總體是擴招趨勢,為何政法大學的研究生不擴反降呢?這背後其實是壹場經廣泛討論、醞釀已久的法學教育改革。
早在2000年左右,教育部和各大法律院校就發現經過多年的努力全國高校已經培養出了數量龐大的法學碩士,他們足以滿足社會的需求。眾所周知,法學碩士偏向於理論的研究,在我國法制建設的初期確實需要相當多的法學理論人才進行探索,從而在科研、立法等方面完善我國的法律體制。但是,在二十多年後法制已經比較健全的情況下,法學碩士這壹理論型人才就多少顯得有些供過於求。《2009年中國法治藍皮書》顯示,2007年法學學科畢業生的就業率位列文科畢業生倒數第壹。這壹不容樂觀的形勢與我國法學教育機制是有很大關系的。
改革可以說勢在必行,那問題的源頭究竟在哪?改革的方向又在哪?這壹系列的問題壹經提出,各種討論轟轟烈烈,在百度中輸入"法學教育改革"壹次會搜出1,270,000篇相關網頁。而壹話題屢次見於報端,相關的學術研究論文也是頻繁發表。經過討論得出壹個結論就是:法律人才是這個社會急需的,但需要的不是理論研究型,而是社會實務型。因為當壹個國家法律制度健全之後要做的事情就是實施這些法律,這壹責任自然落到了律師、法官、檢察官的身上。他們的培養就不是法學碩士模式可以勝任的,因而全國的法律院校都不斷地壓縮法學碩士的招生名額,作為改革先行者的中國政法大學當然不例外,可以預計在將來的幾年裏這壹趨勢仍繼續。
二、法律碩士人數不斷增加
中德法學院、中美法學院和中歐法學院的研究生培養模式比較特殊,本文就不做過多分析,接下來看看法律碩士招生的壹些變化。從上表中看到法律碩士招生人數在2009年是200,到了2010年突然激增到400,2011年繼續保持這壹超高人數。這壹變化並不奇怪,對法律碩士招生比較關註的人士都知道,2010年國家新設壹法律碩士(法學)專業,政法大學新增法律碩士名額就是給這壹專業的。
在上壹節當中,我們已經看出法學教育改革的趨勢就是不斷地減少理論型人才而增加實務型人才的培養。在我國法學教育結構中原本也有實務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模式--法律碩士,那緣何又在此之外開辟壹新的專業呢?這又不得不提到法律碩士培養過程中出現的壹些問題,其中最嚴重的壹點就是很多人認為法律碩士的法律功底不夠深厚。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徐顯明教授在《法學教育如何走出象牙塔?》壹文中也明確指出"法律碩士教育需要改革,過去的方式已經被證明是不成功的。"
在無法改變現行法學本科四年學制的情況下,徐顯明認為,中國未來的法學教育應該推廣"高中後"的模式,即從高中畢業生中遴選優秀人才,采用"4+2"的學制,補充必要的倫理和技巧訓練,彌補法學教育的缺陷。這即法律碩士(法學)出現的重要原因,關於這壹專業的詳細詳細分析,如有興趣可以閱讀筆者的另壹篇文章《大勢所趨--法律碩士(法學)》。
2009年9月出臺的《中國政法大學深化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綱要》中改革內容第二點提到要優化結構,"加大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力度,提高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全部研究生中的比例。"這就意味著法律碩士,尤其是法律碩士(法學)招生人數的增加才剛剛開始。
三、考試科目瘋狂增加
在2004年之前,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考試是分專業出題的,比方說考民法方向研究生考試科目僅僅是民法、民訴、商法、法理和外國法制史,而法理學方向考試科目是法理、憲法和刑法總論。
2005年,法大研究生考試分為公法卷和私法卷,公法方向研究生考試科目是法理、憲法、刑法、刑訴和國公,私法方向考法理、憲法、民法、民訴和國私。2006年沿用。2007年,法大研究生考試再次改革,無論那個法學方向研究生統壹試卷,考的都是法理、憲法、民法、民訴、刑法和刑訴。2008、2009沿用。2010年,考研又進行改革,考試科目激增至10門,分別為:法理、憲法、國公、國私、國經、行政與行政訴訟法,民法、民訴、刑法、刑訴。2011年不變。
在短短的5年時間裏,政法大學法學考研進行了三次改革,其中壹個明顯的變化就是科目壹路飆升,由原來的3、4門課加到了10課。這並非是哪位領導壹時心血來潮之舉,而是隨著法學教育局勢變化所作的調整。
按照國家學科分類法學屬於壹級學科,俗稱"大法學",人們經常所講的法學僅僅大法學下的分支而已,俗稱"小法學"(下文中法學都指小法學)。也就是說法學的學科範圍已經很小了,若再細分下去則更加局限。或許在十年前壹名研究生只需要掌握本專業的知識即可,但在現在這樣壹個凡事必須都知道點的社會,通才更符合需求。
四、試題難度未見下降
按理說,考試科目增加會導致試題難度的下降,但事實並非如此。從2005年至今,政法大學考研題型基本沒有變化,分別是單選、多選、簡答和案例或分析。各種題型考察的知識點層次是不同的,選擇題偏向於基本概念和記憶性知識點,簡答則重在考察壹些重要制度及相似制度的比較,案例或分析則要求考生對整個部門法有壹定程度把握。換句話說,法大考試的出題面非常廣,題目難度階梯很明顯。2010年之前學校指定考研用書,參加考試的絕大部分考生都會把書翻閱很多遍,因為書中的任何壹個比較重要的知識點都可能成為考點。
再者而言,每種題型的試題難度本身也未見下降的趨勢,反而在2010年考研中讓人無語的加大了難度。試舉幾例說明,卷壹中簡答題:"3、我國憲法規定的戰爭權與緊急狀態權的行使程序。"論述:"《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6條對締約形式的影響。"卷二中"3、普通刑法和特別刑法的區別。"都是在指定用書中難以找到相關答案的,這和往年出題風格大不相同。考試壹結束,網絡上對這次考題的謾罵之聲不絕於耳。當2010年復試分數線降到歷史最低線330時(甚至往年分數線最高的民法專業也不能幸免),不是考試科目增加就足以解釋的了。
2011年考研難度如何誰都不敢妄加揣測,但作為考生而言,誰都不敢把難度往低了想,唯壹能做的只是參照2010年考研進行準備。
五、不再指定參考書目,只限命題範圍
2011年招生簡章中較往年變化最大的就是考研不再指定教材,而是采用了相當詭異的限定命題範圍。不知是為了炫耀改革創意還是真心提醒考生註意,研招辦將此壹變動字體加大加粗加紅,並在大標題中註明。並非抱怨也非指責,筆者認為此壹舉措著實難為考生。十門考試科目已經壓得考生無法喘氣了,若無教材參考如何復習?考點究竟如何尋找?雖說劃定命題範圍,但細心人會發現基本沒有意義。例如民訴的範圍是中國民事訴訟法,從2005年至今就從沒有考察過外國民訴法啊,甚至仲裁法也基本不出題,那命題範圍還有什麽參考價值?當然憲法、民法和國經的範圍似乎有些作用,有些內容可以不再關註。
接下來說說如何應對這壹變動。首先可能要恭喜政法大學本科部平時認真學習的同學了,因為不指定參考書目意味著平時老師授課內容在考研中的影響將相對加大,尤其是相關命題老師的講解和命題思路就更加接近了。歷年來,考研前半年命題老師的課堂會充斥許多考研學生,可以預料這壹場面在接下來的幾個月會更加壯觀。
跨校考研的同學也不用太擔心,缺乏校內資源也並非今年才有,妳們很多的競爭對手其實也處於同樣的窘境。考研是選拔性考試,不是難度決定錄取,而是排名,所以大可不必為考研復習難度加大而憂心忡忡。
在2011考研復習中考生盡可使用去年指定的教材,理由如下:
1.這些教材出版的年份差不多是最新的,壹些過時被摒棄的觀點都已被剔除。書的編寫體例和所列觀點都是學校老師認可並在授課中講述的。
2.這些教材的撰稿人差不多涵蓋了考研的命題老師,其背後意義自不待言。
3.老師命題自有其思路,不可能因為不指定教材而發生突變。2005-2010期間的指定教材幾乎年年各異,但縱觀歷年真題,命題思路沒有太大變化。
六、取消公費、實施獎學金制度
2009年,教育部要求所有中央部(委)屬培養研究生的高校要改革和完善研究生獎助體系。因而所有部署高校都取消公費,實行獎學金制度。中國政法大學也積極響應,從2010年起取消公費改施獎學金制度。新生獎學金人民幣9000元,覆蓋率70%。二年級、三年級時根據前壹年的在校綜合表現,評定當年的獎學金,覆蓋率60%-70%。
這壹舉措還是很值得肯定的。以往公費生憑著入學考試而三年衣食無憂,很多同學也因此再無鬥誌,不思進取,荒廢三年。自費生則三年生活在郁悶中,即便再努力也無可能和公費生平起平坐。獎學金制度則要公平很多,入學考試只決定壹年的獎學金,往後重新評定。相信這壹制度的實施能起到壹定的激勵作用,讓研究生在校期間能多放點心思在學習上、科研上、實習上、公益上,壹句話,正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