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的起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的起源

我國知識產權立法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已建立起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法律體系。知識產權法的淵源是指知識產權法律規範的表現形式,可分為國內立法淵源和國際公約兩部分。

為什麽要立法?

1.知識產權法,如版權法、專利法和商標法。

4.知識產權行政法規。主要包括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專利法實施細則、商標法實施條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等。

13.《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等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的規定》等知識產權行政法規。

5.知識產權司法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幹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前制止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及保全證據適用法律的解釋》。

國際條約

中國在制定國內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同時,加強了與其他國家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加入了十多項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主要包括:TRIPS協議、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議、專利合作條約等。其中,世界貿易組織的TRIPS協議被認為是世界範圍內知識產權保護領域覆蓋面廣、保護水平高、保護力度大、約束性強的國際公約,對我國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的修訂發揮了重要作用。

  • 上一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本科專業培養計劃或方案。
  • 下一篇:中芯集成電路(寧波)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河恢復中國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