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社部發布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將中級經濟師考試原有的15個專業類別調整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經濟、建築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
中級經濟師考試專業具體調整如下:
原工商管理、商業經濟合並為工商管理專業;
原公路運輸、水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運輸、郵政專業合並為運輸經濟專業;
房地產經濟、建築經濟專業合並為建築與房地產經濟專業;
知識產權為新增專業。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其壹。
調整後的專業設置基本覆蓋了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領域,既延續了過去的主體專業設置,又根據新時代經濟發展要求,進行了優化整合和新設,更加科學合理和簡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職業分類要求和從業人員隊伍情況,適時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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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PDF大小:3593.81KB 2019年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真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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