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通知原文:
各房地產經紀機構、存量房交易當事人及相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六部委關於加強住房網簽備案信息工作提高公眾服務水平的通知》(建發[2020]61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和加強住房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發[2065 438+08]128號)等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存量房交易網上簽約備案業務範圍
凡我區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除下列情形外,實行網簽備案:
1.贈與、繼承、交換、股份定價等非交易情形;
2.通過司法機關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地產;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是存量房交易網簽的開通和認證
從事存量房網簽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先申請經紀機構網上備案(http://218.91.233 . 149:8088/nt-credit/),經備案的經紀機構自動獲得網簽資格,並以備案時註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網簽系統(。用戶信息發生變更的,可以在經紀機構備案系統中申請在線變更用戶信息。
房地產經紀機構網簽資格有效期與備案證明有效期壹致。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應嚴格遵循房地產經紀的有關規定,按權限經營。如發現違規行為,將視情況暫停或取消網簽資格。
三、存量房交易網上簽約備案業務發展模式及相關規定。
(1)網上簽約“自我交易”
1.交易雙方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房產證、土地證等相關材料到政務服務中心住建局窗口進行網簽;
2.在簽約平臺制作並打印存量房買賣合同;
3.交易雙方簽字;
4.合同歸檔。
(2)經紀機構網簽
1.房地產中介機構須在網簽平臺使用存量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上傳交易雙方的正反面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土地證(不動產權證書)等材料,在平臺上簽訂合同,經區住建局審核後生成並打印存量房買賣合同;
2.交易雙方和房地產經紀機構攜帶合同和交易雙方身份證,到行政服務中心住建局(網簽)窗口進壹步當面確認。
(3)使用網上簽約和備案合同
存量房買賣當事人和房地產經紀機構在辦理納稅、不動產登記、購房貸款、住房公積金等相關業務時,應當提供網上簽訂的合同備案。
(四)網上簽約備案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前,交易當事人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可以向區住建局申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1.變更或解除合同,由交易雙方持變更或解除合同書面協議,由* * *向區住建局申請變更或解除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信息;
2.《存量房買賣合同》被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判決終止的,可以單方向區住建局申請撤銷合同網簽備案信息。
(五)網上簽約備案的實施時間
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30日為我區存量房網簽業務適應期,7月1日起全面實施網簽備案。
南通市海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 4月28日
來源:南通市海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