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部分高等學校以促進相互間合作和發展為目的,發起成立《重慶市大學聯盟》(以下簡稱聯盟)。
聯盟的名稱:
中文名稱:重慶市大學聯盟
英文名稱:UNIVERSITY CONSORTIUM IN CHONGQING(縮寫:UCC)
第二條 聯盟發起單位
重慶大學、西南大學、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軍醫大學、西南政法大學、重慶醫科大學、四川外語學院。
第三條 聯盟的性質
聯盟是為實現資源***享、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相互促進、整體提升目的而由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部分高校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的、非法人的大學聯合體。
第四條 聯盟的宗旨
本著自願、平等、合作、發展的原則,在聯盟成員之間建立起壹種長期的互惠、互利的合作關系,充分發揮和利用聯盟成員學校的特色和優質辦學資源,開展互補性合作,提升各聯盟成員的教育質量、辦學水平與社會聲譽,實現聯盟成員的可持續發展。
以合作促進資源***享,實現優勢互補,引領和促進區域高等教育發展,提升區域高等教育競爭力和影響力,為重慶成為西部乃至全國的教育高地,提升區域和國家創新能力做出貢獻。
通過區域大學聯盟的方式,推動聯盟成員以合作的態勢積極參與競爭,探索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律,構建新制度,以***同解決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滿足新需求,為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作出貢獻。
第五條 聯盟依據《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各類活動,接受有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業務指導。
第六條 聯盟的住所地在重慶市。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聯盟成員學校為高等學校單位
第八條 聯盟設立理事會,為聯盟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成員由聯盟學校校長組成,理事長由聯盟學校校長按照理事會確定的順序輪值擔任,任期壹年。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理事長可以召集臨時會議。
第九條 理事會的主要職責是:
(壹)制定和修改聯盟的章程及聯盟內部的管理制度。
(二)審定聯盟工作計劃。
(三)審批新成員的加入。
(四)籌備、召開聯盟理事會會議。
(五)領導所屬機構開展活動。
(六)決定聯盟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條 聯盟設立執行委員會(簡稱執委會),各成員學校指定壹名副校長任委員,執委會主任委員由重慶大學推選壹名副校長,報理事會批準並聘任。
執委會接受聯盟理事會的領導,指導、協調有關成員高校開展工作;就有關聯盟的章程及聯盟內部的管理制度的修改建議向理事會提出報告;負責聯盟的財務預算管理;並準備聯盟年度工作報告;擬定理事會會議議程等。
第十壹條 聯盟下設秘書處。秘書處為聯盟日常辦事機構,由執委會領導。秘書處設在重慶大學。
秘書處成員由聯盟高校有關部處領導組成。秘書處設秘書長壹名,工作人員若幹。秘書長由重慶大學指派。
秘書處具體負責聯盟的辦公日常事務和管理工作,聯盟年度工作計劃的實施,聯盟財會工作,聯盟的文字、檔案工作等。
第十二條 聯盟的***同事務,需經所有成員同意後方能生效,對聯盟的***同文件中的保留條款,成員學校可在申明“無責”條款後簽署。
第三章 合作領域
第十三條 制度建設
探索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現代大學辦學理念,以先進的理念指導成員學校和聯盟的發展。促進聯盟成員學校之間管理制度創新和管理經驗的交流、借鑒。
第十四條 學科建設
加強聯盟成員學科之間的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或優勢相長,促進各優勢學科更好發展。推進成員學校學科建設互補發展,提高學科建設的統籌協調能力。依托各成員學校優勢,通過***同建設研究中心、學院等,促進交叉和新興學科建設。
第十五條 人才培養
促進學生尤其是研究生在成員學校之間的跨校交流與培養,加強成員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協調。聯合建立創新人才培養基地,開展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與試驗。聯合開展教改研究與教材建設,實現市級以上精品課程資源的協同開發與***享。建立聯盟內部學工系統及學生組織間的常態聯系機制,聯合組織學生開展生產實習、畢業設計、社會實踐與校園文化等活動。
第十六條 隊伍建設
在保持人事關系不變及知識產權歸屬為原單位的前提下,推進聯盟成員間的教師互聘制度建設,促進跨校授課、跨校指導學生等,實現優質師資***享。聯合開展教師招聘與培訓工作,聯合***聘高水平研究人員與教授,推進教師資源***享。
推動聯盟成員之間管理幹部的交流,選派優秀管理幹部相互掛職鍛煉,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的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
第十七條 科學研究
聯盟成員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部級重點實驗室等優勢科研平臺在聯盟內部實現開放。以聯盟成員的優勢科研領域為支撐,聯合***建研究中心。建立聯合科技攻關機制,聯合申報和承擔國家重大研究項目或國際科技合作項目。鼓勵和支持校際間院系和教師廣泛開展學術交流與技術創新聯合攻關;聯合舉辦各類高端學術論壇及系列講座,努力提升聯盟成員的學術氛圍與學術水平。
第十八條 社會服務
聯合建立多學科組成的高端智庫和開放式研究機構,積極參與重慶區域經濟社會改革與發展建設,為重慶市實現“314”部署總體目標提供智力支持和決策服務;聚焦國家及重慶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戰略主題,圍繞急需解決的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堅持產學研合作,聯合開展核心理論研究和關鍵技術開發;聯合推動國家級大學科技園建設,完善重慶高等學校技術市場,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增強聯盟高校融入和服務地方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的能力。
第十九條 國際交流與合作
推動聯盟團體(成員)與國際知名大學建立合作交流平臺,積極參與國際學術合作與競爭,聯合聘請高層次外籍專家,提高引智效益。協調來華留學生招生工作,加強留學生培養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整合盟校力量,積極參與漢語國際推廣,實現優勢互補,資源***享。
第二十條 公***資源***享與***建
積極推動聯盟成員之間的圖書文獻、實驗設備、信息資源等的***享與***建。推進聯盟成員之間醫療、體育等資源***享,相互開放校園。
第二十壹條 聯盟的合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上領域。
第四章 合作方式
第二十二條 聯盟鼓勵成員學校之間開展多種方式的合作,聯盟部分成員學校之間可以簽訂雙邊或多邊合作協議。聯盟成員之間協議不得出現針對任何成員學校的歧視條款。
第二十三條 在遵從聯盟宗旨的情況下,聯盟成員學校有權利與聯盟外其他學校簽署雙邊或多邊協議,在不損害該成員學校自身核心利益的情況下,相關協議產生的利益應在本聯盟學校間分享。
第二十四條 聯盟成員學校在獲得理事會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以本聯盟名義對外簽署合作協議或申請政府和社會支持。
第五章 成員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五條 聯盟成員享有下列基本權利
(壹)監督和質詢聯盟的工作,對聯盟的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
(二)參與聯盟的各項重大事務和日常活動;
(三)自願加入、自由退出本聯盟;
(四)其他符合聯盟章程規定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聯盟成員應履行下列基本義務
(壹)遵守聯盟章程,維護聯盟的合法權益;
(二)執行理事會的決議、決定;
(三)繳納聯盟規費,並根據理事會、執委會會議決定提供壹定的經費;
(四)積極主動配合聯盟工作,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六章 加入與退出
第二十七條 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高等學校都可以自願申請成為聯盟成員,但須承認聯盟章程,願意履行聯盟成員義務,並經聯盟成員壹致同意後方可入盟。
第二十八條 聯盟成員可遵照相關程序自願申請退出聯盟。聯盟成員有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或不履行成員義務的,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可以勸其退出聯盟;
第七章 經 費
第二十九條 聯盟經費主要來源於成員學校繳納的規費。聯盟通過各種渠道爭取多方支持擴展經費來源。
第三十條 聯盟的經費使用嚴格按照《重慶市大學聯盟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壹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或有關條款的修改,由聯盟執委會提出補充或修改意見,報聯盟理事會會議審議通過。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經聯盟理事會會議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聯盟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