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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上市條件的區別

壹、金額不同

1、主板: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

2、中小板:是流通盤1億以下的創業板塊。

二、指標不同

1、主板: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0%。

2、中小板:增加了資金占用、多次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和高比例擔保三項指標。

三、公司規定不同

1、主板:公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2、中小板:如果公司對外擔保余額(合並報表範圍內的公司除外)超過1億元並且占凈資產值的100%以上,或者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余額超過2000萬元或者占凈資產值的50%以上,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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