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經濟師是經濟師職稱,屬於初級職稱。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設初級、中級、高級,高級又分副高級和正高級,其中初級經濟師職稱名稱為助理經濟師。經濟專業人員初級實行以考代評的方式,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
壹、職稱分類
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設初級、中級、高級,初級職稱只設助理級,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助理經濟師、經濟師、高級經濟師、正高級經濟師。
為進壹步體現專業屬性,部分專業的職稱名稱直接以專業命名。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的職稱名稱為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正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知識產權專業的職稱名稱為助理知識產權師、知識產權師、高級知識產權師、正高級知識產權師。其他專業在職稱名稱後標註,如經濟師(金融)、經濟師(財政與稅收)等。
二、職稱評定
經濟專業人員初、中級實行以考代評的方式,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副高級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方式,正高級壹般采取評審方式。初級、中級、副高級考試由全國統壹組織,統壹科目、統壹大綱。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評審堅持同行希賽網評議,綜合運用成果展示、個人述職、履歷分析、業績考察等多種形式,確保客觀公正。
三、初級經濟師考試
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兩個科目,題型均為客觀題。《經濟基礎知識》為公***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為專業科目,分別按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經濟、建築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命制試卷。
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壹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壹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人力資源管理和知識產權專業分別頒發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和知識產權師證書。獲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即可認定具備助理經濟師(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助理知識產權師)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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