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註冊商標轉讓受讓人自何時起享有該商標專用權

註冊商標轉讓受讓人自何時起享有該商標專用權

商標轉讓需要6到8個月之後,《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出來之後,上面顯示的日期為享有該商標專用權的時間。

1、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後十五日內發《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

2、自確立申請日起六到八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註冊證》壹並使用。

3、《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標註的日期為轉讓註冊的生效日期。

商標轉讓的基本流程:

1、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2、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A、《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B、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轉讓方與受讓人分別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D、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E、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3、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

商標轉讓特別聲明:

(壹)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於2007年2月修訂,如果以後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註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壹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註冊商標的轉讓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將其註冊商標轉移給他人所有。

(新)關於申請轉讓商標有關問題的規定本規定自2009年8月10日起施行。為了規範商標轉讓行為,減少商標轉讓爭議,避免虛假轉讓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規定。

壹、在辦理轉讓商標申請手續時,除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等材料外,還應當提供能夠證明轉、受讓雙方主體資格的加蓋公章的有效證件復印件。商標局對上述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產生懷疑的,可以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或經過公證的復印件,對於在國外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提供經公證、認證的復印件,對於在港、澳、臺地區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履行相關證明手續。

二、申請人提供的轉讓申請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應當同時提交其中文譯文。中文譯文應當由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字蓋章確認。

三、商標局對轉讓商標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後,對於符合有關規定的,向受讓人發送《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同時向國內(港、澳、臺除外)轉讓人發送《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

四、商標權利人發現其商標未經同意被他人申請轉讓並向商標局提出書面反映的,或者商標局對轉讓的真實性產生懷疑的,商標局可以向受讓人發出補正通知書,要求其書面說明有關情況,必要時可以要求提供經公證的轉讓協議或經公證的轉讓人同意轉讓的聲明,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五、商標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商標轉讓存在異議,要求商標局中止審查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司法機關的立案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商標局依據該申請可以中止對轉讓商標申請的審查程序。

六、商標權利人發現其商標未經同意已經被他人轉讓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商標局依據人民法院的裁判對該商標轉讓作出決定。

七、轉讓註冊商標的,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受讓人在取得商標專用權之後才能提出再次轉讓申請。轉讓商標申請權的,受讓人在取得核準轉讓通知書之後才能提出再次轉讓申請。

  • 上一篇:雲南紫耘海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高州龍眼註冊過商標嗎?還有哪些分類可以註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