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國商標註冊的方式:泰國不是馬德裏體系成員,只能在單壹國家申請商標註冊。泰國非常重視知識產權制度建設,近年來發展突飛猛進,也比較成熟。
2.商品和服務信息:泰國采用國際尼斯分類,但是商品有自己的特點,我們不接受範圍太窄的物品。
3.泰國商標分類: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證明商標、集體商標、聯合商標、顏色商標。
4.案件進展:查詢和檢索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批準和認證。
5.泰國商標註冊需要的申請材料:商標圖案;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義地址;特定商品(地方標準);委托書公證材料。
法律依據:泰國商標法
商標申請標準包含以下要素的商標不可註冊:
1.壹個獨特的標誌,包括壹個人的名字。按其普通含義,法人或商號以特殊方式表示的名稱是否為姓氏。
2.標誌不包括或由以下因素組成:印章、標誌、旗幟、裝飾品等。泰國王室或官員的;泰國王室的名稱、簽名、縮寫、朝代名稱;泰王國國王、王後、其他王室成員及其繼承人的肖像,以及他們的姓名、簽名、標誌等。;外國、國際組織、外國領導人和外國官員的旗幟和標誌;外國和國際組織的各種產品質量保證標誌,或者外國或國際組織的名稱和縮寫,但經外國或國際組織授權的除外;各國官方標誌,國際紅十字標誌等。;違反社會秩序、社會公德、公共利益的商標;受相關法律保護的地名,以及《商標法》和《商標條例》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其他要素。
3.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註冊的相同或者不同類別的商標近似,並足以引起公眾對產品來源的混淆或者誤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