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法律賦予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創作者的壹系列專有權利,包括人身權、財產權以及由此產生的鄰接權。著作權是作者依法享有的各種權利的總稱。著作權屬於民事權利,與專利權、商標權壹起構成知識產權的三個重要組成部分。
權利保護期: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是無限的。對於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生前及死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壹個已故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的著作權(除署名權)和發表權、使用權、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是,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不予保護。
2.有哪些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著作權法保護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作品:
(壹)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作品;
(四)藝術和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電影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紙、產品設計圖紙、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在我國,版權是自動生成的,作品壹旦完成,作者就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但在現實生活中,出現糾紛時,權利人往往會遇到舉證困難。因此,各國都鼓勵作者對其作品,尤其是計算機軟件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以作為其在未來行政救濟和司法訴訟中權利的初步證明。同時,作者在進行版權貿易、版權轉讓、許可等活動時,也需要此類權利證明文件,以方便與對方簽訂轉讓、許可等合同。
三。申請所需的信息
1.工作登記申請表(由我公司提供)
(1)作品名稱及類別(文字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
電影、電視、視頻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
(2)簽名、完成日期、是否出版、發行日期和地點。
(3)工作完成形式(個人、合作、委托、崗位、其他)
(4)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創建人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提供)
3.權利保證書(由我公司提供)
4.提供作品樣本(由申請人提供)
為書面作品提供創意稿;
藝術和攝影作品需提供兩張照片(10*12CM)。
工程產品設計圖提供三視圖、效果圖或實物照片)
視頻作品提供VCD等。
5.作品創意描述(初稿由申請人提供,我公司撰寫)
文字作品(654.38+萬字以內)、藝術品、攝影作品、工程產品設計圖、影視作品等。
6.辦理周期:30個工作日(如有問題需要補充材料的日期順延)。
7.根據需要選擇提交:
合作作品附有合著者的委托書。
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
專有權利許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