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專利分為哪三種類型

專利分為哪三種類型

專利分類的三種類型分別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並適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特點具體如下:

1、獨占性。是指在壹定時間(專利權有效期內)和區域(法律管轄區)內,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

2、區域性。區域性是指專利權是壹種有區域範圍限制的權利,其只有在法律管轄區域內有效。除了在有些情況下,依據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以及個別國家承認另壹國批準的專利權有效以外,技術發明在哪個國家申請專利,就由哪個國家授予專利權,而且只在專利授予國的範圍內有效,而對別的國家則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別的國家不承擔任何保護義務。但是,同壹發明可以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申請專利,獲得批準後其發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請國獲得法律保護;

3、時間性。時間性是指專利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才有效。專利權的有效保護期限結束以後,專利權人所享有的專利權便自動喪失,壹般不能續展。發明便隨著保護期限的結束而成為社會公有的財富,別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該發明來創造產品。專利受法律保護的期限的長短由有關國家的專利法或有關國際公約規定。目前世界各國的專利法對專利的保護期限規定不壹。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七條 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

  • 上一篇:註冊美國商標有什麽好處?很難嗎?
  • 下一篇:專利文獻信息檢索對企業有什麽意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