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新穎性和創造性密切相關,相輔相成,兩者的融合就是人們常說的創新。
其次,新穎性的表征更加具體、清晰,易於考察;創意的體現往往比較深奧,不容易把握,需要對相關技術領域有深刻全面的了解。然而,創造性是專利技術的靈魂。沒有創意,就不是專利技術。
第三,在實踐中,新鮮感可能對創造力有壹定的“促進”作用。壹個相當新穎的發明或設計,有時在創意上無懈可擊,因為很難找到相應的比較文獻。這樣,新鮮感似乎能增強創造力。但在當今時代,任何科技進步都要在原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創新來實現,缺乏技術背景的發明或設計的可靠性是值得懷疑的。
再來討論壹下實用性。實用性是專利技術最有價值的特征。筆者認為,新穎性和創造性是專利申請審批階段的“硬指標”,大多數被駁回的專利申請都是因為缺乏新穎性或創造性。然而,在專利技術的實施階段,實用性卻成了壹個“硬指標”。缺乏實用的專利技術,其意義和作用非常有限。
——引自《科技創新的思路與方法》(知識產權出版社,2013)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