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
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知識產權的壹種,是發明人或其受讓人在壹定期限內實施特定發明的專有權利。我國於1984頒布了專利法,於1985頒布了實施細則,對相關事項作出了具體規定。
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享有獨占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排除他人的幹涉。專利權具有時間性、地域性和法律確定性。
專利權的法律特征:
1,專利權是兩種權利的權利,既有人身權,也有財產權。
2.專利權由專利局授予。
3.專利權的產生基於發明成果的公開。
4.專利權是可以利用的。專利權人不實施或者不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有關部門將采取強制許可措施,充分利用該專利。?
專利保護範圍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和附圖可以用於解釋其權利要求。是指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應當由權利要求中明確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確定,包括與必要技術特征等同的特征所確定的範圍。
等同特征是指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與所記載的技術特征基本相同的功能和效果,並且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無需創造性勞動即可聯想到的特征。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圖片或者照片所示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取決於兩個方面:壹是以圖片或照片表達的外觀設計;二是授予專利時指定的外觀設計所使用的產品範圍。確定設計是否相同或相似應該基於相似的產品。
參考資料:
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