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專利權有哪些?

專利權有哪些?

(壹)專利權人的權利

1,專屬執行權

專屬執行權包括兩個方面:

(1)專利權人自行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即專利權人依法享有制造、使用、銷售和允許銷售其專利產品的專有權利,或者專利權人依法享有使用其專利方法的專有權利以及使用和銷售根據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專有權利;

(2)專利權人禁止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除專利法另有規定外,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其許可實施其專利,即制造、使用、銷售、允許銷售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用於生產經營目的。

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並使用、銷售、允許銷售或者進口根據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其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銷售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

2.轉讓權是指專利權人將其已取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的權利。轉讓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中國的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3.許可執行權

許可權是指專利權人通過實施許可合同,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並收取使用費的權利。

4.標記權

標記權是指專利權人有權決定是否在其專利產品或者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5.請求保護的權利

請求保護權是專利權人認為其專利權受到侵犯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專利管理部門處理以保護其專利權的權利。專利權的保護是專利制度的核心。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侵犯專利權而引起糾紛的,專利權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6.棄權權利

專利權人可以在專利保護期屆滿前的任何時候,通過不繳納年費的方式書面聲明或者自動放棄其專利權。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書面放棄其專利權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專利權人放棄專利權後,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其專利權即行終止。

在放棄專利權時,需要註意:a、專利權為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所有時,必須經所有專利權人同意方可放棄;b、專利權人已經與他人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放棄專利權時,應當事先征得被許可人的同意,並按照合同約定賠償被許可人因此遭受的損失,否則專利權人不得隨意放棄專利權。

7.質押權

根據《擔保法》規定,專利權人也有權以其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出質。(二)專利權人的義務

根據專利法和有關國際條約的規定,專利權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包括:

1.按規定繳納專利年費的義務。

專利年費也叫專利維持費。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起繳納年費。

2、不得濫用專利權

  • 上一篇:北京偵探公司是哪家?
  • 下一篇:特殊法律服務?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