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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利要求書有哪些類型,專利權利要求書

壹、專利權利要求書有哪些類型

權利要求書的壹般要求書可分為獨立權利要求與從屬權利要求兩種。

(壹)獨立權要求

獨立權利要求應從整體上反映出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主要技術內容,它包括全部的必要技術特征,其本身可以獨立存在。它的技術特征的集合是該專利的最大保護範圍,第三人生產的產品只要不用到其中的任何壹個技術特征所不構成專利侵權,因此在獨立權利要求中切勿寫入任何非必要的技術特征,否則將不構成侵權;同時,也切勿將權利要求(尤其是實用新型專利權利要求書)寫得較為寬廣,使之其權利不穩定,易於被無效,新法修改後即更會遭遇公知技術抗辯。

(二)從屬權要求

從屬權利要求是引用獨立權利要求或幾項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又含有若幹新的技術特征的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必須依從於獨立權利要求或者在前的從屬權利要求。

每壹個獨立權利要求可以有若幹個從屬權利要求。有多項權利要求的應當甩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編號時獨立權利要求應排在前面,它的從屬權利要求緊隨排在後面。

二、專利權利要求書怎麽寫

1、獨立權利要求分兩部分撰寫。壹是前序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主題名稱和該項發明或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有的必要技術特征;二是特征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區別於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這是權利要求的核心內容,這部分應緊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類似用語與上文聯接。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同限定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

2、從屬權利要求也分兩個部分撰寫。壹是引用部分:寫明被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編號及發明或實用新型主題名稱。例如:“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二是限定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附加的技術特征,它是獨立權利要求的補充,以及對引用部分的技術特征作進壹步的限定。也應當以“其特征是……”連接上文。通常,從屬權利要求書應盡可能從多方面角度來補充、完善該專利的技術特征。

3、權利要求書撰寫中常見的錯誤。純功能性的權利要求,這是初寫者常出現的錯誤。通常情況下,產品必須用結構型的技術特征來撰寫權利要求,方法必須用步驟或條件式權利要求,不能采用功能或混合式,這種寫法容易超出說明書範圍,擴大了保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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